709大抓捕十一週年:暴政必亡

黃春生牧師

2015年7月9日,一場震驚世界的人權災難在中國全面展開。

中共當局於全國25個省份同步發動大規模鎮壓行動,超過319名維權律師、法律助理、公民運動人士、上訪民眾及家屬,遭到傳喚、拘留、強迫失蹤、逮捕與長期監控。這場被國際社會稱為「709大抓捕」(709 Crackdown)的事件,不只是針對幾位律師,而是對整個中國公民社會、司法制度與法治精神的全面打擊。

十一年過去,「709」仍是中國人權史上一道深刻的傷痕,也成為極權國家如何摧毀法治、壓制公民社會的重要案例。真正令人恐懼的,不是犯罪者被逮捕,而是替人民辯護的律師,反而成為國家的敵人。

▋從法治走向「以法治人」

709事件中,王宇、王全璋、周世鋒、李和平、吳淦等人,相繼遭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其中許多人被秘密關押於所謂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esidential Surveillance at a Designated Location, RSDL)制度之下。這項制度允許警方在家屬及律師無法接觸的秘密地點羈押嫌疑人長達六個月,期間普遍傳出睡眠剝奪、酷刑、心理脅迫及強迫認罪等情形。包括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在內的多位聯合國人權專家,多次指出RSDL可能構成強迫失蹤及酷刑風險,呼籲中國廢除相關制度。

當一個國家把法律變成統治工具,司法就不再是保障人民,而是維護權力。法治(Rule of Law)遂淪為「以法治人」(Rule by Law)。

▋王全璋:走出監獄,卻走不出監控

709事件中最後獲釋的律師王全璋,於2020年刑滿出獄。然而,真正的刑期並沒有結束。

他與妻子李文足一家長年遭受全天候監控,被禁止出境、頻繁遭逼遷。2023年,更曾在短短兩個月內被迫搬家十三次;房東遭警方施壓,甚至透過斷水斷電迫使他們離開。

更令人痛心的是,他們的兒子因家庭受到政治監控,多次無法正常就學,只能長期在家自學,害怕與同齡孩子建立友誼,因為不知道下一次又會被迫離開哪一個地方。

這不是司法判決,而是一場沒有終點的政治追殺。
出獄,不代表自由。刑滿,不代表平反。在極權體制下,監獄可以沒有圍牆。

▋被吊銷的不只是執照,而是人民最後的保障

709事件之後,大批維權律師遭吊銷律師執照,律師事務所被迫解除聘用,許多人失去工作,只能以「公民代理人」身份艱難協助人民。

即便如此,他們遞交委託書仍遭法院拒收,案件被刻意拖延,甚至連普通民事案件也遭受政治干預。

當律師不能自由辯護,法官不能獨立審判,人民便失去最後一道制度性的救濟。法律原本是限制國家權力的制度;如今卻反過來成為國家壓迫人民的工具。這正是709事件最大的歷史警訊。

▋人權律師不是國家的敵人,而是文明的守護者

在人類文明歷史中,許多國家的民主改革,都曾仰賴勇敢的法律人。從美國民權運動、南非反種族隔離,到東歐民主化,許多律師站在國家權力之前,捍衛憲法、保障弱勢、維護人性尊嚴。中國709律師亦然。

他們代理的,不只是敏感案件,更是被社會遺忘的人。法輪功學員、家庭教會基督徒、失地農民、冤案受害者、弱勢勞工、被拆遷居民……

他們所捍衛的,不只是個案,而是法律應有的公平。正因如此,他們才成為極權最想消滅的人。因為極權真正害怕的,不是武器,而是真理。不是異議,而是依法要求國家守法。

▋公共神學的反思:當法律失去公義

《聖經》先知並非只是宗教人物,也是向掌權者宣講公義的人。

先知阿摩司宣告:「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阿摩司書5:24)

真正的法律,不只是維護秩序,更應保障人的尊嚴。
真正的國家,不是要求人民懼怕政府,而是讓政府敬畏法律。

從改革宗公共神學而言,每一位人都是依照上帝形象受造(創世記1:27),因此,每一個人的生命、良心與自由,都具有不可侵犯的尊嚴。任何政權若藉由司法迫害良心犯、壓制律師、剝奪人民依法申辯的權利,就是對上帝形象的踐踏,也是對公義秩序的破壞。

教會不能對此沉默。因為沉默,往往成為暴政最好的幫兇。

▋暴政終將過去,自由終將留下

歷史一再證明:納粹德國曾以法律迫害猶太人;東德曾以國家安全之名監控人民;南非曾以法律維護種族隔離;蘇聯曾以司法審判異議人士。

然而,這些極權制度都已走入歷史。留下來的,不是暴君,而是那些為真理受苦的人。

今天,中國709律師仍在艱難中堅持。有人失去自由;有人失去職業;有人失去家庭平靜;有人流亡海外;有人仍持續在黑暗中守護公義。

他們提醒世界:法律若失去公義,就只剩權力;國家若失去人權,就只剩恐懼。

709大抓捕不只是中國的人權事件,更是全世界民主國家的共同警鐘。唯有守護司法獨立、保障言論自由、維護人性尊嚴,民主才能持續,法治才能真正成為人民的保障。暴政或許能囚禁人的身體,卻無法永遠囚禁真理。暴政終將瓦解,公義終將彰顯;民主與人權,終必長存。